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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法教”由来揭秘:明清时期的民间宗教演变探讨

发表时间: 2024-10-24 13:50

“法教”由来揭秘:明清时期的民间宗教演变探讨

“法教”这一称谓,在史籍中的出现由来已久,早在战国时期的文献里便屡屡可见。《尚书·多方》的正义中说道:“总共历经五年,圣人据此而言,将其视为法教罢了。”

《左传·襄公五年》记载:“共王既无法平素明确法教,在陈叛之时,又不能严厉果断地施行威刑,以向小国致歉,反而庇护其罪人,兴兵加以讨伐。”

汉‍朝荀悦所著的《申鉴·杂言下》里提到:“善恶皆源于本性,那么法教又如何施行呢?答曰:本性即便为善,也需依靠教导方能成就。本性即便为恶,也需凭借法律方可消除。唯有上智和下愚之人难以改变。其次,善恶相互争斗,于是教导扶持其善,法律抑制其恶,得以在九品中施行,接受教导的占一半,畏惧刑罚的占四分之三;那些难以改变的大多数,占九分之一。”

显然,上述所提及的“法教”,指的是以法律制度教化民众,以法律法规管理社会,而与宗教毫无关联。

作为专用名词,以“法教”来指代道教佛教‌,是在魏晋六朝时期

《太平经复文序》中写道:“自从南朝湮没,于中国复兴,法教虽依然存在,却罕有践行之人。历经漫长岁月,此文献未泯灭,精心缮写并珍藏保存,等待贤能睿智之人。”

《老君音诵戒经》记载:“应当观察性情,与约定诚信相符合者历经三年,自身能够修习谨慎法教,精进良善之行,内心没有退缩之意,志向没有歪斜之念,才可授予箓文,诚心收纳为弟子。”

《元始五老赤书玉篇真文天书经》卷下所述:“五老灵宝五篇真文,元始天书,诞生于空洞之中,乃是天地之根本,灵尊奇妙尊贵,法教庄严威肃,三元开启拓展,德行冠绝诸天,具有一十四种德。”

《太上洞玄灵宝出家因缘经》称:“教化晓谕众生,继承兴隆法教,时常施行慈悲,救济一切,精心钻研上乘之道,转变᠎心神进入精妙之境,处处长久存在,念念不断增进,永远不会后退堕落,能够获取道之真谛。”

《一切道经音义妙门由起》提到:“直至开皇时期,灵宝真文,开通三象,天地恢复原位。我在始青之中,号称元始天尊,开启拓展法教,成就诸⁣天,广泛施行经典,劝诫愚昧蒙昧之人。”

这些道经中所提及的“法教”,指的是正一⁨、上清、灵宝等诸派


至唐宋时期,新兴的北帝派、⁠天心派、神霄派、清微派⁢净明道全真道,被直接称作“法教”

秦志安编著的《金莲正宗记》序中言道:“待到汉天师张静应出世,亲自接受正一法箓,与鬼狱作战从而成为福庭,将道士转变为祭酒,其教派极为兴盛,教化广行四海。继之有寇、吴、杜、叶,祛除妖邪、斩杀邪祟,聚集福气、消除灾祸,辅佐国家、拯救民众,代天行化,历经数十世,宫观繁多如林,受到帝王尊崇信奉。及至正和之后,林天师屡次展现出神异变化,天子信任向往,法教方才兴起,然而性命之说,仍处于沉滞状态,尚未得到深入探究。炎宋的终结时期,出现重阳真人,再度弘扬法教,专门论及性命之说,普遍教化三州,一同归向五会,将金莲置于首位,东游海上,度化七人,以柔弱谦下作为外在表现,以清静虚无作为内在本质,以九还七返作为实际内容,以千变万化为权宜手段,更改其名称为全真,变换其服饰而收纳甲胄。”

《清微元降大法》卷二十五记载:“而我太上怜悯众人,故而垂下法教,使有道之士,以我的真,觉察彼之妄;以我的阳,炼化彼之阴;以我的神,生成彼之神;以我的炁,返还彼之炁。只在于澄清内心、确定思虑,专心致志地施行操持,一念出现差错,便不能达成究竟。”

明清⁤时期,“法教”又被众多的民间宗教所采用,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。

这些自称为“法教”的民间宗教组织,其法师大多精通符箓‏咒术、罡步指诀,并且自行确立祖师,广泛设置法坛,传授法术、收纳门徒,多以“法”来证明传承,历代祖师均以“法”字取号

如赣西北的普庵教,他们都以“法”字取号。曾令名的另一师傅刘氏法系也以“法”字取号,其师公刘立久号称“法伦”,师傅号称“法隆”。

普庵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