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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人道德高尚?探究古代强奸案少的真正原因

发表时间: 2024-08-25 10:01

古人道德高尚?探究古代强奸案少的真正原因

说来奇怪,古代关于刑案的典籍不少,但是其中关于强奸案的记录却少之又少。


人们不禁要问了,难道是古人讲究礼法、贞洁,因此行为都很正派?若真如此,那其他类型案例也应该很少才对。


事实上,这背后的原因令人大跌眼镜。

青楼,也有积极作用的一面

人们怎么也想不到,青楼的出现竟然是古代强奸案少的原因之一。


提起青楼,人们都觉得是古代的糟粕、陋习。


不过在古代,青楼其实也有其积极的一面。比如说,它能大幅降低强奸案的发生率,又或者减少欺男霸女事件的发生。对于稳定古代的社会秩序,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

其实想想也确实如此。

为什么会发生强奸案?还不是欲望无处宣泄?那么给这群人安排一个宣泄欲望的地方不就好了?


尤其是那些权贵和世家大族的纨绔子弟,这些人欺男霸女,还无人敢管。一旦放任他们,将会危及朝廷根基。


自从青楼出现后,这些人都“老实”了许多。没了这些人,强奸案的发生率也随之降低。更关键的是,如果是普通人犯事,官府依律办事就行了,不会有任何顾忌。


严刑峻法,让很多人有贼心没贼胆

虽然青楼可以避免权贵,乃至一些有闲钱的普通人犯事。但是依然无法杜绝强奸案的发生,尤其是一些兜里没钱的人,什么事都可能干得出来。

这时候,就该古代律法发挥作用了。


古人讲究贞洁、礼法,因此古代律法针对强奸犯一向是从重处理。


唐朝由于是一个开放的朝代,因此并无强奸的概念,也就没有相应律法。但是到了宋朝,强奸犯就倒霉了。


《宋刑统杂律》规定:强奸女子者,直接处死。如果女子在反抗的时候,失手打死强奸犯,判女子无罪,算强奸犯咎由自取。

到了元朝就更省事了。我们都知道元朝是个粗犷、彪悍的朝代,因此元朝的律法也很粗犷,虽然元朝对强奸案分了好多种情况,但是结局就一个,杀头。


到了明朝,由于《大明律》是朱元璋制定的,这位皇帝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杀杀杀,所以遇到强奸案,处理的方式和元朝一样,杀了完事。


至于清朝,由于后金文化落后,因此律法大都照搬明朝的。对于强奸犯也是一杀了之。


所以说,在古代有几个人敢犯强奸罪?因为一时冲动就要丢了脑袋,实在是不划算。与其玩命,不如攒点钱,去青楼潇洒一次。

因此,不是古人行事有多正派,而是有贼心没贼胆罢了。


古人的生活方式也使得强奸案少有发生

古代社会其实是一个封闭社会。这里的封闭不是说闭关锁国,而是人们的生活圈子是封闭的。


在古代,朝廷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税赋。而各地官吏的考核标准,排首位的便是税赋。而税赋是直接与人头挂钩的,因此各地官府都想方设法避免人口流失,企图把人们与土地锁死在一起。


于是,官府在各地层层设置关卡。古代出行,需要找官府开具一种被称作路引的凭证。上面详细记录了开具人的身份、家庭信息,以及他从哪里来,要去哪里,时间多久。

如果持有路引的人,行走路线与路引上标注的不同,都不能通过关卡。


此外,到达目的地后,如果没有如期返回,也会被官府治罪。


这就导致古人大部分时候都只能在某个村子,或者某个小县城活动。迎来送往的都是熟人,即使有人有贼心,他也不好下手呀。


毕竟强奸不是杀人,是要留活口的。这边强奸犯前脚跑了,官府的衙役后脚就找到他家里了。等待他的是官府的铡刀。

更多的时候,面对一群熟人。即使有人有贼心,也下不去手。这便是所谓的“兔子不吃窝边草”。


而且一旦真有人犯事,那么他的家人将会被街坊邻居指指点点。即使为家人考虑,也很少会有人敢犯事。


被“贞洁”二字掩盖的真相

当然 ,因为前面提到的种种原因,以至于古代的强奸案十分稀少。但是鉴于古代那么大的人口基数,即使强奸案的发生率极低,其实数量也不少的。一年几百起到上千起还是有的。


那么为何古代典籍、文献里鲜有提及呢?

这就不得不提到古代女子最在意的一件事:贞洁。


在古人的观念里,贞洁是比性命还要重要的东西。


而且古人的观念比较奇特,他们认为,女子如果遭人强奸,也算失去贞洁。这个女子想要保住贞洁,只能选择以死明志。


如果这名女子选择苟活,就会一直被人指指点点。他的家人也会因此抬不起头,被街坊四邻笑话。

虽然在我们看来,古人的这种做法明显是错误的,应该批判的。但是在古人的观念里,这才是正确的。


因此,当古代女子遇到强奸犯后,只有四种选择。


其一,拼死反抗。她与采花贼不是你死就是我亡,这样才能保住她的贞洁。


其二,以死明志。这种情况一般是反抗失败,等采花贼离开后的做法。毕竟在古代,贞洁比性命重要。而且这种情况往往会被官府当作典型案例,大肆宣传。

事实上,我们现在知道的古代强奸案,大多是这一类情况。


其三,选择隐瞒事情。这种事情在一些大户人家最为普遍,一旦女子失了贞洁,就嫁不出去了,而且还有损家族名声。因此这些大户人家往往选择隐瞒事实,然后赶紧把女儿嫁人。


其四,嫁给强奸犯。古代的普通人家,如果想要保住女儿的名声,又不想让女儿以死明志。那就只能将女儿嫁给强奸犯,以此来掩盖这件事。


事实上,古代大部分强奸案,最终都是后两种结局。这也就是为什么,古代很少有关于强奸案的记载。因为大部分时候压根没人报案,甚至没人知道有强奸案发生。